04 August 2016

砂公民權不應由布城決定 羅克強促重新檢討法令


砂公民權不應由布城決定 羅克強促重新檢討法令





(本报古晋3日讯)巴达旺市议会主席兼巴都吉当区州议员罗克强建议,有关砂公民权的法律应要重新检讨,别让许多土生土长的砂拉越人无法取得公民权和身份证,这样对他们是有欠公平。
他强调,砂拉越子民的公民权益不应由布城决定,砂拉越必须争回这应有的自主权。
罗克强于今午连同5名“无国籍”的砂拉越子民召开新闻发布会,并希望有关当局可以给予一个合理的交代,以及恢复他们的国籍。
他说,自己是多管闲事,但如果他不帮助这些“无国籍”的砂民,不知道他们还能找谁援助,而且找他求助的可能只是全砂“无国籍”的冰山一角,所以将会把问题反映给首长。
他表示,今天的4个案例中共有5名受害者,而这5人都是在砂拉越出生的子民,无奈却是“无国籍”身份,其中有一对兄弟年龄已经是27岁和25岁,哥哥有出生证却没身份证,而弟弟则是两者都没有。
这对曾姓兄弟受询时指出,目前他们都已工作,但基于没有大马身份证,导致他们不能开设银行户口、申报公积金和社险。
另外一名杨姓青年已17岁,家中姐姐和2名弟弟都有大马的身份证,唯独他一人至今无法取得大马国籍证明。罗克强表示已亲自带青年前往登记局办理,惟至今已两个月多依旧是音讯全无。
还有2名则是8岁(姓陈)和7岁(姓李)的小孩童,他们也是因陷入“无国籍”的处境,而由家长带去向罗克强求助。
罗克强指出,虽然这些案例中有者是因拖延办理结婚证书和出生证,但总不能就以此否定他们的公民权,有关当局可以以罚款来惩罚拖延办理,然后再发出他们的公民权证明而不是置之不理,任由他们沦为“无国籍”身份。
此外,令罗克强感到不满的是,在他和登记局官员交涉了解情况时,有关官员则是一问三不知,更把问题丢给西马布城总部,要罗克强自己联络总部寻求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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